第64章 燕尔-《徐徐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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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奉九笑了,“前几天,王宝田师傅来辞工,临走前对着这张照片看了又看,我就问他是不是想要,他说是,我就送给他咯。”

    “做‘错菜’做得特别好那位师傅嘛,是不是自己要开饭馆了?”秋声问。

    “是啊,可出息了,饭馆叫‘宝春居’,还请我们去捧场呢。”厨艺精湛的王宝田终于能独立门户,奉九很为他高兴。

    “他是不是要挂在饭馆里招揽生意啊?”秋声捂着嘴乐。

    “有可能吧,王师傅手艺好,人还本分,能给他拉生意,也是好事一桩。”秋声闻言,点点头。

    “你手里是什么?”奉九早就看见秋声手里的一个包裹了。

    “咳,光顾着扯闲篇儿了。”秋声赶紧把包裹递上来,“从美国来的呢。”

    奉九有点儿纳闷,美国来的?

    秋声小声说:“会不会是……”

    奉九蓦然想起来……是虎头?奉九看了看包裹上的收信和发信地址,那熟悉的笔迹已说明一切。

    奉九这才发觉,原来虎头离开她的生活这么久了,久到她已如此熟悉没有他的日子。

    他去美国整三年,除了刚到时给自己来过一封简短的平安信,还有后来一封夸奖她画画有进益的回信,就再也没有其他音信了,连二婶儿也很少接到他的消息;只偶尔由在美国替唐家打理产业的唐家管家唐大风的儿子回来跟大哥汇报工作时,才会偶尔谈到他,但美国如此之大,唐家产业又主要在西海岸,而虎头在东部的波士顿读书,两人各有事情要忙,联系也是少得可怜。

    奉九随口问了句,“秋声,你说唐知恺在美国时会不会跟虎头一起过个圣诞啊?”

    唐知恺就是唐大风的大儿子。

    秋声知根知底地说:“没,他俩不大合得来,唐知恺一般是去旧金山的唐人街跟老乡吃顿饭就算。”

    奉九吃了一惊,抬头看了秋声一眼。秋声自知失言,有眼色地递过一把银色裁纸刀,奉九原本急于拆包裹,但现在被秋声的话引出别的兴趣,也不急了,把裁纸刀接过往茶几上一放。

    ……秋声只好老老实实招供道:“姑娘,你别疑神疑鬼的,我跟他什么事儿都没有;今年过年时,你不是曾派我回唐家给老夫人送过一次新收上来的长白山人参嘛,正好碰到了唐知恺,是他主动跟我说话的,我本来都不想理他的。”

    就这么不想理都能知道圣诞是怎么过的?那要是想理,还不得把唐知恺套个底儿掉啊。

    秋声一边说,一边用手揉搓着衣角,脸色渐红。

    奉九仔细打量着秋声,依然是红红的一张苹果脸,一边垂着一根麻辫子,眼白水蓝的眼睛狡黠地转悠着,俏皮可喜。到底长大了,是个很看得过去的漂亮小姑娘了,还知道瞒着事儿,护着人了。

    在她多年毫不松懈的鞭策下,秋声早就识文断字,写写算算,至少也达到了高中一年级的学业水平,再加上容貌艳丽,个子抽得不比奉九矮多少,独当一面,非常能干,已有不少人上她这探听口风了。

    奉九颇有些“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成就感,也早发现支长胜的眼睛越来越爱绕着秋声转,但据她观察,秋声对支长胜可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反正她还小,不急,慢慢来。

    可现在一看,秋声这脸色和话语已说明了一切,奉九对最亲密的身边人比自己在“情”之一字上开窍得早感到满意,同时觉得也可以告诉宁铮,他最亲密的副官前几天求娶秋声的事儿,可以消停了。

    奉九不再追问,拿过剪刀匆匆剪开缝得密密麻麻的针线,里面是一个层层包裹的油纸包,再打开,入眼的居然是一件浅米色元宝针织法的毛衣,带着小小的青果领,奉九抖落开细看,版型略收身,配着原木色带纹的大纽扣,下摆处左右两个不大的口袋,其中一个的上缘露出一方枫红色的东西,抽出来一看,是一条白底带着几片红枫叶图案的真丝颈巾,秋声低呼一声:“真好看!虎头少爷眼光真好!”

    奉九没说话,只是沉默地在另一个口袋里找到一封折得方方正正的信,只有一张纸,正反两面写满,用钢笔写成,秋声识趣地说:“我先下去了。”

    奉九没功夫回应,先把信一目十行地看了一遍,接着又细细从头到尾读了几遍:虎头一直在麻理读土木建筑,下学期就升入大四了。至于要不要继续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他还没有想好。学业很忙,但现在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很舒心。

    信的开头有点客套,大概也是两人久不通音信的缘故,但到了后面,从小培养出来的熟稔又冒了出来:也不知你做人家太太做得怎么样,估计好不了,你一向懒懒散散的,只怕宁三少也被欺负得够呛吧。

    大学校园里来自中国的消息不多,很想念家乡,特意手打了一件毛衣给你,作为十九岁的生辰贺礼。

    是不是没想到自己居然学会了打毛衣?其实欧洲和美国的很多男人闲暇之余都会把打毛衣作为消遣,各种级别的编织大赛举办得如火如荼,这种爱好,总比酗酒赌博强吧哈哈。

    奉九看了看落款日期,已是三个月前了。

    奉九把颈巾塞到毛衣口袋里,打算收进衣柜,到九月天凉些了,穿上照几张照片给虎头邮过去;猛然发现纽扣上好像别有文章,她仔细端详,这才发现,每颗纽扣上都烙印着一个小女孩儿的身影——或坐或站,或打秋千或跳舞;表情也是,或哭或笑,或扮鬼脸或高傲,一望而知正是小时候的自己,精细的笔触入木三分,自己一直备受称道的蓬勃朝气和灵气毫无保留地被刻画了出来。

    奉九捏着每颗扣子看了良久,偷偷抹了抹眼角的泪,把毛衣收进了柜子里。

    她把信小心翼翼地折好,放进书桌上的信夹里,里面的信已不少,媚兰的、秀薇的、萝莉的、郑漓的……奉九想着虎头的信可来之不易,可能以后的几天,每天都少不得要拿出来看一看。

    奉九夜里睡得不安稳,直到被轻轻摇醒,一睁眼发现,宁铮满脸焦急地看着她,力道适中地正摩挲着她的后背,柔声问着:“怎么了卿卿?”

    奉九这才知道自己在睡梦中哭了出来,即使现在已醒来,心脏还在“怦怦”乱跳——她又梦到老帅遇袭的那个清晨,只不过,这一次她打开门,看到被炸碎了大半个身子,浑身是血站在外面的,是宁铮;而宁铮身后另一个惨不忍睹的身影,是虎头……

    奉九满脸眼泪,收也收不住,恍恍惚惚地望着面前这张俊秀无匹的脸庞,一时间竟不知今夕何夕,身在何方。

    她这才意识到,原来老帅遇刺,并在自己面前死去的惨象,并没有自以为的那样,对心理没有产生任何影响;正相反,这种深深的恐惧——对接过父亲的帅印执掌东北、位高权重的宁铮的担忧,及对孤身远在异国他乡的虎头的牵挂,早就秘密地、深深地印刻在了心里。

    宁铮顺手拿起枕巾揩净她的眼泪,静静地注视着她:“做噩梦了?”奉九点点头,刚想开口,宁铮伸出一根手指按在她的唇中央:“不能说。‘恶’梦,只能当天的太阳下山了再说。”

    奉九瞬间不哭了,瞪着他,宁铮笑了:“我给你念点《普贤行愿品》,驱邪消灾最是有效。”

    奉九一愣,简直要笑了:“你不是经常去基督教的教堂做礼拜,怎么还信佛信菩萨?”可实际上,他并未正式皈依任何宗教。

    宁铮长叹一声,一本正经地说:“哪只啊?漫天神佛都不能怠慢,战场上刀枪无眼,当兵的不信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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