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蚀-《徐徐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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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铮把奉九的外衫撩起,脱下穿在里面的长裤,露出还泛着鲜红肉色的伤口,不禁皱起了眉头:好么干脆蹭掉了一层油皮儿,直到现在还没完全结痂。

    这还叫没什么事儿?看来汪克宪的容忍度太高。

    虽说校医院处置得当,但架不住她一天天的动来动去,所以每每刚要崩紧的皮儿就又松泛了,并起了一层褶皱。

    刚刚还斗志昂扬的奉九立马闭嘴了,终于想起来自己也有错。

    宁铮到底还是用脱脂沾着刚刚从车里取来的常备外伤药给她上了药,这是他派人从佟家天兴镖局买来的,效果神验。

    待上完药,水也放好了,奉九进了浴室,把死皮赖脸不打算走的宁铮硬打出去,自己脱了衣服,费力地跨进浴缸,再把伤着的右腿翘着躺下,这才意识到,刚刚他还是什么都没解释。

    接着门一响,奉九惊恐地看着又走进来的宁铮,吓得差点没出溜进水里去。

    宁铮赶紧上来拽了一把,一不小心就蹭到了胸。

    奉九骑虎难下,也不敢随便躲,毕竟膝盖带伤不能沾水,再有什么闪失,她自己也受不了了。

    宁铮面色平淡,一本正经的,就跟看他手下的士兵一样看着赤着身子曲着膝,一手遮上、一手遮下,其实什么都没遮全的奉九,“我就是进来帮你洗头发,你可别小人之心。”

    于是宁铮在奉九狐疑警惕的目光中,先给她打散了辫子,梳透了长发,接着拿过一盒茶味儿的“冷香洗发粉”,用白瓷小钵儿兑了水,洗发粉变成了糊糊状的洗发膏,在她丰泽的长发上抹匀,然后两手拢着发丝轻轻摩擦,顺带着按摩头皮,十来分钟后,这才把莲蓬头拿下来,细细地冲净了头发。

    宁铮眼睁睁地看着奉九要睡——她就是这样,天生对亲近的人不设防,以往秋声要是给她梳头时间长了,手指在她发丝、头皮上轻柔地来回拂过那么几下,她就跟被摩挲得舒服了的泰山一样,双眼迷离,眼皮半张半合的,眼见着就要会周公去也。

    可不行,身上还没洗呢,他正想着该怎么给她好好洗洗,奉九一激灵,醒了。

    一看头发洗完了,奉九立刻又让宁铮出去,态度极其坚决。宁铮一看她的俩鼻孔鼓起来的圆形程度,就知道还是乖乖出去比较好。

    奉九自然是有办法的,她先把浴缸里的水放净,再拿莲蓬头冲干净上半身,小心翼翼避开了膝盖,接着再把膝盖下面也冲洗干净了,待她一身清爽地爬起来,宁铮又及时地出现了。

    奉九已没力气再跟他争辩了,只好让宁铮拿了素白的大浴袍裹着抱了出去,又用大浴巾擦头发——这些都是葡萄牙产的“特蕾莎”牌浴巾浴袍,用西印度海岛做的毛圈儿制品,吸湿性特别好,不一会儿的功夫,奉九原本湿漉漉的长发就被吸了个八分干。

    宁铮也不知道奉九是否注意到了,这大浴巾的右下角还绣着“鹿微”,用的是中文行书。当初因为绣中文名字而不是简单易绣的英文字母,可把这家店的西班牙绣工难为坏了,这还是加了不少钱费了不少力,才照着宁铮的行书,跟画画似的完成的。

    宁铮之所以盯上这个牌子,是因为在美国读书时,有一次借用一位大学同学的浴巾,一上身,他才蓦然发现,原来世界上居然还有这么柔软吸水性能极佳的浴巾,所以就把名字记了下来,自己倒是没急着买来用。

    等到定下了婚期,一想到奉九那一身吹弹得破的柔腻肌肤和海藻一样丰美的长发,他立刻觉得这是个事儿,赶紧找人去跟葡萄牙有贸易往来的洋行,订制了一大堆足足够普通人家用上五六年的毛巾制品,所以帅府的毛巾浴巾浴袍也都是,不过奉九没注意罢了。

    直到现在,看着奉九如常的神情,宁铮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奉九也是富豪之家出身,好东西早用了个遍;看美不胜收的武陵园就知道,唐家极注重生活品质,哪会觉得这浴巾如何特别好用?宁铮不禁自嘲地一笑。

    “九儿,有件事我得请你帮忙。”宁铮边给她擦头发边说。

    嗬,这么郑重其事。

    奉九转头看他。

    宁铮说:“我现在兼任了校长,但根本没多少时间参与学校事务,所以,以后如果有需要校长出席的场合,无论是董事会投票,还是其他什么事务,你代我去好不好?”

    奉九一听,眼睛瞪大了,“啊?可我现在还是学生啊。”接着眼睛一转,“怪不得今天你去学校都不遮着掩着了。”奉九前后一联系,就把这事儿猜了个七七八八,不禁一脸鄙夷地看着他。

    宁铮笑了,不置可否地掐了掐她因吸饱了水蒸汽而愈显鲜妍透亮的脸蛋儿。

    “不过这样不合适吧?”奉九心里没底儿地问。

    “怎么不合适?你本身就是奉大学生,更了解学校情况,更能从学生角度出发,考虑如何把大学办得更好,让大家都受益。当然这样的话,你的身份也藏不住了,所以我今天下午才会公开去了奉大,故意让你同学认出来——消息需要慢慢渗透,这样就不会显得太突然。”

    奉九一听,行吧,下午的事儿也不用争论了。

    “还有,夫妇本就是一体,你代表我,天经地义……”宁铮把大浴巾一扔,神情暧昧,脸越凑越近,声音越来越低。

    奉九一把推开他的脸。

    宁铮一点被拒绝的羞恼都没有,只是熟门熟路地又凑上来,“不过,我太太能给我讲讲,怎么能连发十三个球还不失手的么?”的确厉害,宁铮是真心佩服:因为排球发球非常耗力,而且发球权事关是否能落地得分,责任重大,所以发球者往往心情紧张,有人屡屡失误也都正常。

    就算是男排比赛,发球权在对垒双方之间来回折腾也是常事儿。

    更何况连发这么多球,一般而言手臂都得抖成筛糠了吧。

    奉九一楞,忽然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你知道啦?”

    “我不但知道,我还看到你露大腿了。”

    一提起这个事儿,宁铮可就气儿不顺了,那么美的腿,难道不是只有自己才看得的么?上次在北戴河他就够后悔的了,下定决心以后去海边一定要找背人的地方才行。

    奉九可没打算搭理他这个茬儿,随意摆了摆手,声音很轻地说:“我还真想告诉你一个秘密。”宁铮看着奉九,“你知道么,当我发到第三个球的时候,我好像,进入了一个‘无我之境’——明明能听到人声鼎沸,看到队友涌过来跟我击掌、鼓劲儿,拍我肩膀,我也能回应,说咱们一定要坚持下来,可是,我的所作所为,好像都是一种无心的本能;真正的我,冷静地在上方俯视着这一切。心里,平静极了,长这么大,我还从未这么平静过。那感觉,真的太神妙了。”

    宁铮凝视着奉九发光的眼睛和满脸欢愉的神色,忽地伸手搂住她,跟她紧贴着脸,“我知道,这是强大的实力加上内心。极少有人能进入这种境界,你很幸运。”

    其实,奉九的这种感觉,有人称之为佛家的“空明界”——真正的抛了自我,与万物须臾间共生共存共呼吸。

    奉九不好意思地挠挠耳朵,“强大什么啊,这种事情,可遇不可求,不过就是运气罢了,瞎猫碰上死耗子而已。”

    宁铮扳过她的脸,轻吻她的双眸:何其幸运,眼前这个如此出色的女子是自己选的太太,这是自己的好眼光,更是逃不开的宿命。

    随后他也去了浴室淋浴,出来一看,奉九早已自力更生地拿出留在此地的衣物换上了居家的衣服,宁铮颇觉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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