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打个行政诉讼你想把对方送进去?-《都重生了,谁还当个正经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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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西宛区人民政府刚才陈述的答辩意见里,称是筑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无区政府的指示下,单方面作出的强制拆迁行为,同样的,筑诚公司也认可了该意见。”

    “我想庭上的各位都听得很清楚吧?”

    众人点头。

    那又如何?

    这不就是区政府想找个替身来担责?

    安月明嘴角微勾,语出惊人:“那这样,这个案件的性质就算不上一个行政纠纷了,而是一件刑事案!”

    一件刑事案!

    怎么好好的强制拆迁案件,到你口里就成刑事案件了?

    你到底懂不懂法?

    梁非凡鄙夷。

    旁听席的律师也感到不解。

    “试问被告方代理人,若我无缘无故把你价值10万元的车子当街砸掉了,我的行为性质恶不恶劣?”

    恶劣!必须恶劣啊!

    这小子问的都是些什么问题?

    跟这个案子又有什么关系?

    “我有权拒绝回答,这个问题跟案件的事实无关。”梁非凡傲慢道。

    “那好,请问筑诚公司的代表,我这个事情的性质,恶不恶劣?”

    “你要是赶砸,我就能让派出所给你抓起来!”

    筑诚公司今天的代表是董事长的亲儿子陈友乾,他本来就是来走个过场的。

    问他?

    他懂个der法律,每天除了和包工头洗脚,就是在夜店里鬼混。

    他早就看安月明这小子不爽了,如果不是安月明,他现在肯定还在家里睡大觉。

    打扰他清梦如同给他一个大逼兜。

    安月明问到他头上,他态度自然要恶劣一点。

    “筑诚公司的代表说的很有道理,那么,你们公司既不是有权力作出拆迁决定的行政机关部门,又没有获得区政府的委托,现在强制拆了我家的房子,这又该当如何?”

    “这......这......”安月明此话一出,立马把他刚才嚣张的气焰灭了大半。

    不是说好他来走个过场的吗?

    怎么又问到他头上来了?

    问题还那么刁钻,咋办呀这是?

    安月明抿嘴一笑:“张法官,我想您应该懂得比我多,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的追诉要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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