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被告西宛区人民政府刚才陈述的答辩意见里,称是筑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无区政府的指示下,单方面作出的强制拆迁行为,同样的,筑诚公司也认可了该意见。” “我想庭上的各位都听得很清楚吧?” 众人点头。 那又如何? 这不就是区政府想找个替身来担责? 安月明嘴角微勾,语出惊人:“那这样,这个案件的性质就算不上一个行政纠纷了,而是一件刑事案!” 一件刑事案! 怎么好好的强制拆迁案件,到你口里就成刑事案件了? 你到底懂不懂法? 梁非凡鄙夷。 旁听席的律师也感到不解。 “试问被告方代理人,若我无缘无故把你价值10万元的车子当街砸掉了,我的行为性质恶不恶劣?” 恶劣!必须恶劣啊! 这小子问的都是些什么问题? 跟这个案子又有什么关系? “我有权拒绝回答,这个问题跟案件的事实无关。”梁非凡傲慢道。 “那好,请问筑诚公司的代表,我这个事情的性质,恶不恶劣?” “你要是赶砸,我就能让派出所给你抓起来!” 筑诚公司今天的代表是董事长的亲儿子陈友乾,他本来就是来走个过场的。 问他? 他懂个der法律,每天除了和包工头洗脚,就是在夜店里鬼混。 他早就看安月明这小子不爽了,如果不是安月明,他现在肯定还在家里睡大觉。 打扰他清梦如同给他一个大逼兜。 安月明问到他头上,他态度自然要恶劣一点。 “筑诚公司的代表说的很有道理,那么,你们公司既不是有权力作出拆迁决定的行政机关部门,又没有获得区政府的委托,现在强制拆了我家的房子,这又该当如何?” “这......这......”安月明此话一出,立马把他刚才嚣张的气焰灭了大半。 不是说好他来走个过场的吗? 怎么又问到他头上来了? 问题还那么刁钻,咋办呀这是? 安月明抿嘴一笑:“张法官,我想您应该懂得比我多,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的追诉要件为: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