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很快,这个案件就很顺利地被接下来了。 等当事人走后,舒必超发问道:“安总,我们律师行业不是不能承诺胜率的吗?你怎么......” 舒晨这几天听自己表哥叫安月明“安总”已经听习惯了,也没多问。 她接着舒必超的话说道:“对啊,我记得《律师法》有规定,律师是不能向当事人承认案件胜率的。” “刚才我也没承诺啊,我只是说借条肯定不会被法院认可而已,是他自己觉得这个案件能包赢的,刚才的对话我都已经录音了,而且你怕什么,刚才承诺的人是我,又不是你舒律师,怎么也不可能惩罚到你头上。” “刚才我捧你,再加上我们两个助理帮衬,捧着捧着,当事人不就有点信你是大律师了?有时候助理的作用,就是在撑门面的,舒律师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啊。” 安月明有良心,但不多,况且这个案件的当事人......也就不提了。 “而且,我让你接下这个案件肯定是有理由的。” 安月明拿出借条的复印件,指着上面右下角一行小小的“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字样说道:“这一段话看着是不是很眼熟?” “借条的时间上写的是2006年11月,这个口号可是08年才有的,难不成它还会时光回溯?” “对方当事人也是离谱,伪造借条也不知道找一张空白的纸张来,这下鉴定都不用鉴定了,直接凭这点就能作为对方伪造借条的证据。” 舒必超和舒晨也赶忙凑上来一看。 这借条确实如安月明所说的,右下角有一行小小的字样。 不过,如果不细看,还真的发现不了这点细节。 他们刚才其实也有看过证据,但却没有发现这一点。 此刻,舒必超对安月明的崇拜之情,犹如滔滔江水。 正当安月明想再提点两人一番,却发现桌上自己的手机屏幕亮了。 还是原来的味道,熟悉的感觉。 发件人为李盈盈。 内容为:“安月明,莹星被告了!”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