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一号成员。-《我靠写书长生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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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中黄,木犀香,金汁两桶,提防提防…”

    “…诶!倒夜香的,今儿怎么才来,你就在那块着等吧,别靠近,小姐正如厕呢。”

    “小花姐,昨儿熬夜看季先生的红楼话本,起来晚了些,多担待哈。”

    “噗嗤,噗、噗、哒哒哒、吱嘶…”

    “……”

    “呦,你小子也读书了?识字吗?再说红楼目前也就九卷的内容,用得着熬夜?”

    “嘿嘿,好书是值得二刷的!”

    “呸,没羞的,定是昨儿上哪鬼混去了,今儿才没爬起来呢…小姐好了,你快去吧…”

    “得嘞,小花姐,明儿我第一个先掏你家。”

    “——呸!”

    我叫方寒,今年20岁。

    爷爷是京都城里的挑粪工,我爹是挑粪工,我二叔是挑粪工、三叔也是挑粪工。

    祖上联姻,我爹娶了爷爷兄弟的女儿。

    自然,外公也是挑粪工。

    所以我大舅是挑粪工,我二舅是挑粪工,到了我这辈的堂表兄弟们,也是挑粪工。

    三年前,整个万年县都成了我们的地盘。

    老一辈们已经过了打拼的年纪,没了心气,到了我们这一辈,大哥和二哥的目标是长安县。

    可,谈何容易!

    长安县虽不比万年县聚集达官显贵,富商大贾,却也是势力错综复杂。

    小门小户亦有纵深背景!

    啧!这里味道太冲了,小姐应该是吃坏肚子了…我刚才对小花姐撒谎了,这是我生平仅有的一次对她撒谎,但不会是最后一次。

    我以后还会对她撒谎,这是我的宿命,也是她的。我只是做了一件所有男人都会做的事。

    呵!如果不爱的话,又怎屑去撒谎?

    爹说不会撒谎的男人是不成熟,不可靠不强大的,但我不认同爹的话。

    一个强大的男人是不需要去撒谎的。

    我讨厌这样的自己,但却不得不接受这样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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