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五天后。 青竹山外。 “元山叔,这趟麻烦你了。” 陆长生朝着一名面容英武的断臂中年男子,拱手说道。 这位男子,便是之前陆家派往紫幽秘境的陆家核心人物,陆元山。 有着炼气九层的修为实力。 这一趟,陆元鼎直接让对方来护送陆长生前往世俗。 “不麻烦。” 陆元山沉声说道,面容不苟言笑,有一股威严。 随后拿出一件巴掌大小的青色飞舟。 在法力的激活下,飞舟化作一艘丈长的小舟。 这艘飞舟比二长老的飞舟要大一点。 但也没大多少,只能够坐十二个人。 这也是因为,陆家没有中型飞舟和大型飞舟。 都是几艘小型飞舟。 动用这艘飞舟,还是陆元鼎因为陆长生情况特殊,开了特例。 不过有一艘飞舟,已经让陆长生很满意了。 他原本还想着,要不要从灵舟阁雇一艘飞舟。 毕竟这么多妻妾孩子。 若是依靠灵驹马车的话,确实太麻烦,很不方便。 “飞羽,澜淑,你们上去吧。” 陆长生朝着一旁的厉飞羽,以及陆澜淑等人说道。 由于人比较多,他将妻妾孩子分为两批。 现在先将厉飞羽妻妾孩子全部送往世俗。 自己妻妾孩子到时候还有一批。 “平安,你和爹一起,爹带伱飞过去。” 陆长生没有上飞舟。 而是从灵宠袋中,将铁羽鹰放出,朝着儿子陆平安招手。 “好的爹。” 陆平安听到这话,也没有半点意见。 在他看来,飞舟也就那样,哪有骑鹰好玩。 平时陆长生也有带他们骑铁羽鹰去兜风,但都小飞会儿,不够尽兴。 “站稳了。” 陆长生当即拎起儿子,纵身落到铁羽鹰背上,让他站好,给他贴上两张避风符。 随后看向陆元山。 “走吧!” 陆元山看众人也皆坐好,点了点头道。 立即,铁羽鹰和灵舟同时冲天而去。 要论速度的话,飞舟速度会比铁羽鹰快一点。 不过这个速度也快不了多少。 陆元山也是将飞舟速度稍微放缓,与陆长生同行。 “平安,记住爹平时对你的教导。” “以后爹不在身边,你想做什么事情,都由你自己决定了。” 陆长生立在铁羽鹰上,搂着儿子,出声说道。 “爹,你放心吧,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陆平安抿了抿嘴,抬头看向陆长生用力点头道。 “好,爹相信你。” 陆长生也没多说。 自己这个长子虽然没有灵根。 也谈不上说天赋异禀,什么才智过人。 但性格沉稳,自主自立方面,陆长生还是挺满意的。 有他这个爹在,孩子也无需进取开拓,能守成便可。 而陆平安,在他看来守成有余。 大梦仙城。 炼丹殿。 “孟道友,这次老夫运气不错,成丹三枚。” “不过这第三枚有着瑕疵,只是一枚劣品筑基丹。” “丹毒过多,并且只能提升一成突破筑基概率。” 七天炼丹,让陈平红润的面容也多了几分疲倦。 他摊开手掌,亮出三枚丹药,与孟小婵出声说道。 但见,三枚丹药,其中两颗色泽晶莹,散发浓郁药香。 有一颗则色泽暗沉许多,带着一道灰色的丹纹,明显与另外两枚差了许多。 “三枚!” 孟小婵听到这话,顿时面露惊喜。 没想到自己运气这么好,居然成丹三枚。 哪怕第三枚是劣品筑基丹,也价值不凡。 让无数修仙者趋之若狂。 “多谢陈大师!” 孟小婵拱手感谢。 拿出一个储物袋,递给陈平说道:“陈大师,这是之前说的报酬,您看一眼。” “可。” 陈平接过储物袋看了眼,也露出笑意。 将三枚筑基丹递给孟小婵。 “多谢陈大师,小女子告辞。” 孟小婵拿了筑基丹,便直接告辞离去。 前往内城中心,租借二阶洞府,准备冲击筑基。 她来这大梦仙城,不仅仅是为了炼制筑基丹。 也是突破筑基,需要借助二阶灵脉。 像九龙坊这种坊市,虽然下面有着二阶灵脉,但二阶灵脉的洞府,根本不对外开放。 哪怕开放,也有着阵法限制,无法让人冲击筑基。 在大梦仙城,只要花钱,能够直接租借二阶上品的洞府,专门用来冲击筑基。 这也是为何,仙城能够吸引这么多散修前来。 “筑基!” 租借了一个二阶上品洞府后,孟小婵给洞府布置一层阵法,美眸露出坚定之色。 然后闭目盘坐,开始调整自身精气神状态,等待冲击筑基契机。 三天后。 灵舟和铁羽鹰在如意郡城外,无人处落下。 陆长生将睡着的儿子陆平安抱在怀中,拿出洪毅的传信符箓。 然后带着众人朝着如意郡走去。 走路的动静,也让陆平安醒来过来。 “爹,这里就是我们以后居住的如意郡城吗?” 陆平安揉了揉睡眼,看着前方的城池,张望道。 “没错,这里就是如意郡城。” “爹以前就出生在这如意郡城下的一个小山村,以后你和弟弟妹妹就会在这里生活。” 陆长生温声说道。 “如意郡城,时间真快啊。” 厉飞羽也牵着妻女,看着前方的如意郡城,神色感慨道。 “是啊,上次我们一起来这如意郡城,还是五年前。” “不知不觉就五年多过去了。” 陆长生点了点头,也不由生出几分感慨。 从他前往陆家,已经八年多,快九年了。 每次回望这些时光,陆长生都觉得很快。 不多时,洪毅赶来。 “陆兄,厉兄,这几位是嫂夫人吧。” 洪毅看到陆长生这一趟身边跟着人,厉飞羽也在,有些诧异。 不过也没有多想,热情上前,一脸客气,没有丝毫傲气。 随后看到陆元山,也是恭敬行礼:“小子洪毅,见过这位前辈。” 他虽然不认识陆元山,但这么多年与人打交道,也有一定眼力见。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