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第三十六章 跨界灭人,杠杠的! 叮,我乃宇宙之王被群主禁言十二个小时 我只热爱工作:你愿意怎么认为,你就怎么认为,就算你可以做到天涯海角将我抓住击杀我,那你就试一下呗,反正我不在乎。 我只热爱工作:反正在这个群聊里,你就算是神王,你也得给我憋着,等什么时候女娲大神上线了,你要是赢了,本群主二话不说,立马把群主之位转让给你! 刘梦遥感觉自己真的背了一个大大大的黑锅,女娲真的是这个聊天群里最强的存在。 已经强大到连系统的评级手段都无法测评出女娲的真正实力到底是多少,我现在用这种手段来保住自己的群主之位吗? 等女娲大神上线了,你恐怕连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但是,女娲现在是在闭关不上线啊,她聊天群资深潜水大户啊。 娲(???):群主,还有“我乃宇宙之王”,你们未经我的同意,就擅作主张将我作为赌斗的内容,可不是太好哦! 刘梦遥瞬间就反应了过来,她和神王宙斯之间的约定,在未经女娲大神的允许下,就将女娲涵盖在内了! 要是女娲大神不愿意掺和这件事情的话,那她不就因为这件事情冒犯到了女娲大神了嘛,呜呜呜…… 我只热爱工作:对不起,对不起。 我只热爱工作(二颗元气):女娲大神,事情是这样子的,当初宙斯入群,出言不逊,挑衅群员,扬言要击败群里的所有人来夺群主的位置,当时我一时冲动,就答应了,结果..... 结果很简单,聊天群里能打败神王宙斯的只有两个人,一个小囡囡,一个则是女娲。 但是女娲长时间不在线上,小囡囡却只是狠人大帝的道果,没办法发挥出女帝强大的实力。 因此,最后真正可以打压这个神王宙斯气焰的,只剩下女娲这一尊大神了。 我乃宇宙之王(十三颗元气):你就是那个藏头露尾,迟迟不敢迎战的那个,他们说的那个什么女娲大神吗? 我乃宇宙之王(十三颗元气):本神王在众神的神谱里面,从来没见到过一尊神名叫女娲的! 我乃宇宙之王(十三颗元气):不过你来得正好,赶紧投降吧,你不是我的对手,让这个群主认清事实,神器,可不是由你一帮凡人来执掌的 !娲:…… 女娲现在的实力虽然离开不了洪荒,但是顺着系统这个媒介是能看到对面那个乱喷的家伙到底是谁。 女娲顺着网线看过去,对面那个所谓的神王,好像也没什么,连洪荒随处可见的生灵,都不一定能比得过。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