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杀人歌-《亮剑:从代管被服厂开始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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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云龙不由自主的念起了之前,无意间在网络上看过的一首词,  豪饮之后不由得住的念了出来。

    以前他只是在书本,  史料里了解这个时代,但是真正来到这里之后,却又是另一番感受。

    这段时间以来,他确切的体验到了那些可歌可泣的故事。

    之前为了带兵打仗他已经很久没有喝醉过,今天喝酒醉之后,他开始发泄起自己的情绪来。

    赵刚脸上瞬间就变了,他只楞了一小会,便瞬间掏出了随身携带的笔记本,将其记录了下来。

    仅仅是听到开头这一句,这不正是华夏五千年以来最真实的写照?

    自古以来,华夏大地就人才辈出,以一敌百从来没有畏惧过!

    五千年来,华夏经历过多少风雨,最后我们还不是挺了过来,我们从未真正的屈服过。

    哪怕外族入侵,最后还是会被我们灭掉血耻。

    为了这个古老的民族,无数人前仆后继的往前冲,正因为这些血染战场的英雄,华夏最后才能驱逐日寇。

    我们从来不会弄出一个虚假的英雄,作为一个精神图腾,因为我们华夏儿女,每一个人都可以是英雄。

    更令赵刚惊喜的是,李云龙居然会写词,这首词他并没有从任何古籍中见过!

    李云龙的声音也越来越大:“男儿仗剑行千里,千里一路斩倭寇。

    都内城里舞钢刀,刀刀尽染倭奴血。

    拼将十万英雄胆,誓画环球同为华夏色,到其时,共酌洛阳酒,醉明月。”

    赵刚脸上红扑扑的,听完这几句词后,顿时感觉自己热血沸腾,尤其是听到都内城里舞钢刀,刀刀尽染倭奴血。

    赵刚恨不得立刻手拿一把利刃,将华夏大地上的鬼子统统杀光。

    因为李云龙的动静,屋外已经聚集了不少的士兵,他们虽然文化水平低,但是听了李云龙念的词,无不感觉自己热血沸腾。

    “好!”赵刚忍不住拍了下桌子:“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倭奴血!身为华夏男儿就该当该如此!”

    为了贴合现在的意境,赵刚不由自主的将匈奴换成了倭奴。

    “老李啊,老李!我怎么有点不信外界关于你的传言了!”赵刚开口道,眼角隐隐闪着泪光。

    赵刚本想教李云龙读书写字,可李云龙竟然能凭空创造了一首。

    而且还是如此豪迈,如果再说教李云龙读书,那就有点鲁班门前耍大斧,徒增笑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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