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小丑-《骑马与砍杀之立马横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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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约,是因为他的脑子不太好使吧。”

    “脑子不太好使?你怎么知道?”

    “嘿嘿,要是脑子好使,怎么会答应一天一个铜板的佣金呢?”

    “哈哈哈,说的也是,这年头,就算是养条狗,一天吃的也不止一个铜板啊。”

    “人跟狗还是不一样的,狗饿了是会回来的,但是人要是走了,就不会回来了。”

    “要是回来了呢?”

    “回来的一定是狗。”

    议论的声音渐渐远去,陈诚充耳不闻,他搬了一些石块放到坑里面,然后填了一些泥土,虽然还是有些不平,但是好歹不会再把车轮陷进去了。将坑填上之后,陈诚快马加鞭地追上了商队,商队中的人以口哨和笑声来欢迎他,“哈哈,崔斯特你来的挺快啊!”

    “那是,”陈诚在马背上挺起了胸膛,“我可是有名的快,以前我在阳戟城那边有一条小船,经常驾着它出海打渔。”

    阳戟城在绿血河的尽头,坐落在大海边上,是多恩王国现在的都城所在。

    “后来呢?你为什么不打渔了?”有人问道:“为什么要改行当雇佣兵了?”

    陈诚昂起头,骄傲地道:“我不是说了吗?我可是快的很,那条船很快就沉了啊!”

    商队中先是一震沉默,然后爆笑起来,有个正在将水囊中的水往嘴里倒的人一下子没忍住,口里的水从鼻子里面喷了出来。

    “咳咳....该死......咳咳........崔斯特,你是想笑死我,然后继承我的马匹和货物吗?”

    喝水呛到气管里去了的那位大笑道:“你还是不要当佣兵了,还是去当小丑吧!”

    陈诚坐在马背上,笑道:“当小丑也不是不行啊,只要君临的人肯给钱就好。赚钱嘛,不寒碜,当小丑还不是一样的赚钱?”

    商队中顿时嘘声大作,一般来说,多恩人是宁愿去当强盗,也都不愿意去当小丑的。像“崔斯特”这样没志气的家伙,立刻就遭到了大家的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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