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林家实在是太肥了,不愧是做贡品生意的家族。 都搬运几趟了,还没有搬运完。 难以想象胡家会有多肥! 还是少爷聪明,选择把林家给吃了,不然的话,让黄巾军得手,恐怕要成为白鹿乡的大威胁了。 王斌打开一箱箱财宝,清点着数量。 白鹿乡的乡民,对沈浩忠心耿耿,根本不敢对这些财物有非分之想。 在他们心中,这些财物理应属于圣人。 谁敢对这些金银珠宝有非分之想,不用沈浩动手,其他乡民就能把人杀了。 在乡民们看来,他们现在能活的这么好,全靠圣人庇护。 圣人在,白鹿乡就在。 任何背叛圣人的行为,都是重罪! 这些乡民,不仅仅崇拜沈浩,还给其他人洗脑。 都快发展成政教合一了。 当然,沈浩是讲科学的,从来就没承认过迷信思想。 都是乡民私底下搞的个人崇拜。 远处,贞珑望着堆满广场的财物,连连摇头:“小小一个地方豪强,都搜刮了这么多民脂民膏,难以想象那些朝中大臣的家底,又会有多丰厚。” 小春子在一旁也看的眼红:“贞少爷,你快看,林家居然这么富有,他们也不过是做贡油生意的!” 贞珑拿出折扇,扇了扇风道:“这不是好事,地方势力不断做大,朝廷的掌控力就会变弱,如果在与朝中官员勾结,恐怕会出现氏族门阀势力……” 小春子望着强壮的士兵,又说道:“贞少爷,白鹿乡打仗很厉害,居然能从黄巾军嘴里抢下肉来。” 闻言,贞珑点了点头,这一点他是认同的。 白鹿乡之主沈浩,有大才! 看看他治理下的白鹿乡,百姓安居乐业,人人都过的好日子。 他这些天四处走动观察。 发现,白鹿乡最普通的农民家里都养着鸡。 富裕一点的还养上猪了。 如果能在白鹿乡混到一个职位,猪牛羊都能养上。 而且,当兵的还顿顿能吃到肉。 就凭这恐怖的粮食供应,恐怕就算让乡民造大乾国的反,他们也会毫不犹豫。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