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我叫路扬。 上周刚刚回国,但原本我不应该这个时候回国的。 半年多前我被调任到EMA的国外分公司,负责分公司业务开拓和创意团队管理,如果按公司原计划,我应该还得待半年。这本来也不是我的工作,原本聘请的职业经理人因为不熟悉创意业务,导致分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只能找人顶上。 其他两个EMA的合伙人都有家室,让他们出国一年,怎么也说不过去,只能我上了。 我其实也不乐意,国内的生活多好啊,每天和我小徒弟讨论新看到的创意,边看边吐槽,或者骂骂甲方的缺德想法,然后一起想想点子,一起加加班,一起吃吃饭,一起…哦不,顺便悄悄欣赏一下我的小徒弟。 我的小徒弟,苏澄。 我招苏澄进来的时候,另外两个合伙人都说我宝刀未老,挖到好苗子了,后来我说要亲自带苏澄,他们两又说我图谋不轨。 天地良心,一开始我真的没有别的想法。 是的,后来就有了。 我很多年不带新人了,钱赚够了,名气也有了,说实话,没必要负责带新人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实在要带,也有“技巧”,顶多挂个名,成才了就假装有我一份,不成也就默默过了,圈里的大佬经常玩这一套,我以前也干过这事。 但苏澄我是真心想亲自带的。 虽然有点落俗,但我当时真的觉得她挺有天分的,有种我们怎么老创意人没有的跳脱感,有种天马行空和胡思乱想交错的魅力。 面试的时候我问她愿不愿意被我带,她一口答应,她说我看起来“有点好玩”。 我想如果你要对创意人说情话,大概可以借用这句话,她说出来的瞬间,我突然意识到,“有点好玩”是我个人很想要的一种别人对我的评价。 如苏澄所愿,我真的是用玩的方式在带她的。 我从来不限定苏澄的上班时间,带她的第一年,我对她只有一个要求,她只要每天给我一个有趣的点子就行,不需要PPT,不需要很成型的想法,我甚至不需要她写出来,只要一个点子。 第一次跟她提的时候,我就知道苏澄是个很“不知好歹”的人,因为她不仅不感谢,还要求我把“不限定上班时间”写进合同里,她说她怕被坑。 老天啊,我当时真的很想骂她,我这种级别还需要坑你? 但她太可爱,我没舍得骂。 我还是照做了,把“不限定上班时间”的条款写进了合同,她成了EMA第四个可以自由决定上下班时间的人,另外三个分别是我们三个合伙人。 为了让苏澄每天产出一个有意思的点子,我开始带着她疯狂搜刮各种创意食粮。 第(1/3)页